等到3o岁的时候再死,凑个整。
27岁的秦这样想着,离开了s市,来到了京市。
只剩下3年的“寿命”
,秦难得提起了对生活的兴趣来。
他用全身的积蓄,租下一间店面,重新拾起那幼时的梦想,当上了酒吧的老板。
贷款买了一套五十平的小公寓,掐指头算算差不多三年能还完,也不至于死了还欠债。
去染了夸张的色,去做了美甲,感觉还不错,这习惯就一直到了现在。
秦不喜欢旅游,白天就在家里宅着,晚上又因为心魔很难睡着,他就在酒吧呆着抽烟。
小臂上因为母亲疯用刀割出的伤口疤痕,他去纹身店打算弄个纹身盖住。
当纹身师举着一大堆纹样给他选的时候,他相中了玫瑰花。
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,只是他被父亲抛弃后的日子里,有想过为什么他的信息素味道不是玫瑰花。
再后来,就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了。
秦没什么朋友,不是他不愿意交,而是想着既然再过两年自己或许都不会活着,那结交朋友对他而言是个累赘,对别人也是一个拖累。
可如此平静,平静到索然无味的生活,从贺黎来的那个消息开始彻底结束了。
有时候上天可能就是喜欢开玩笑,这辈子都没遇上过一个正眼瞧的a1pha,居然能碰上一个奇奇怪怪的迟煜。
他的第一印象,就是迟煜是个死板的上班族,自带高傲气场生人勿近。
不过认识久了,现迟煜那并不是什么高傲,而更像是一种天然呆。
天然到明明什么都不知道,却总会莫名其妙地窥探到秦藏起来地那些东西。
天然到什么都不需要知道,就能够令秦前所未有地安心。
真奇怪啊,这样一个a1pha居然比安眠药还有用。
按理来说,秦应该睡得很浅很浅,可这次他真的难得睡了一场安稳的觉。
梦很短,陷入空白一片的云雾后,秦隐隐约约觉得周身那股玫瑰的香气更加明显。
皱皱眉,没醒。
等到秦有意识地再睁眼醒过来时,却现自己没坐在椅子上,而是躺在了病床里,被子上还留着淡淡的玫瑰味儿的信息素。
秦猛地掀开被子坐起来,起的太猛血压没跟上,好险眼前一黑晕过去。
可那本该躺在床上的人眼疾手快地扶住了他。
“秦,没事吧?”
“……”
秦缓了缓,才睁开眼睛,看着昨晚上还昏迷不醒,如今活蹦乱跳的迟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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